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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

驽马十驾网2025-07-05 23:36:41【焦点】5人已围观

简介央视网消息:财政部网站11月22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为鼓励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现将第三批适用增值

央视网消息:财政部网站11月22日消息,财政策财政部、部等部门海关总署、发布税务总局、第批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适用税政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

为鼓励制药产业发展,增值降低患者用药成本,抗癌现将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药品药品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等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1日起,和罕本公告附件1中的见病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清单通知》(财税〔2018〕47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财政策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

二、部等部门自2022年12月1日起,发布《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第批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公告2020年第39号)所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第二批)”中罕见病药品制剂序号9“氘丁苯那嗪”按本公告附件2确定的税号执行。

三、各批清单中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制剂需已获准上市,对应剂型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批准上市剂型为准。

四、本公告附件3所列药品应视为与《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公告2020年第39号)所附清单中对应药品活性成分名称/活性成分通用名称一致,并按上述政策规定的实施日期及要求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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