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向深处:大企业和小微企业如何因企施策

21世纪经济报道王峰报道  2020年以来,涉案深处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企业企业企施经过两轮试点,合规何因目前改革试点已经在全国检察机关铺开。改革

在这项改革中,大企如果涉嫌单位犯罪的业和企业认罪认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小微并提交合规整改方案,涉案深处经过六个月到一年的企业企业企施合规监管考察期验收合格,检察机关可以对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合规何因

这是改革一项极具创新性的司法体制改革,对于加强产权保护,大企防止“办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业和

然而,小微改革试点全面铺开,涉案深处一些争议问题亟待解决。在近日举行的第九届企业刑事合规高端论坛上,检察官、法学专家、律师等法律界人士,针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的企业与企业家罪责划分、企业合规成本和效率、改革适用对象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本届论坛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主办。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为什么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在加强产权保护的背景下,司法机关意识到不能“办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因为一个企业的定罪会连累大量员工、股东、投资人、客户、第三方商业伙伴等无辜第三人。

相反,如果给涉案企业机会,促使企业改变固有的经营方式和商业模式,建立完善的合规制度,消除企业的犯罪基因,其实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

现实中,企业的合规制度远未普遍建立,因此存在巨大需求。论坛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反贿赂合规调查报告》显示,受调查企业中有专门合规部门的有34.1%,有合规工作但是没有合规部门的有39%,有26.8%的企业没有进行合规工作。

该《报告》依托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职务犯罪智能评估、预防关键技术研究”进行,在一线、二线、三线、四线城市共抽取171家企业作为终端调查点,最终入选样本并完成问卷填答的受访者共计5178人。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6家基层检察院部署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一轮试点。2021年3月开展的第二轮试点扩大到10个省份的27个市级检察院和165个基层检察院。今年4月2日,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我国单位犯罪案件罪名分布较为集中,发案率最高的是涉税犯罪案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我国企业犯罪第一大罪名,位列前五的高发犯罪还有污染环境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商业贿赂犯罪和信息网络犯罪,这些是改革试点所涉及的主要罪名。

“自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试点以来,我们研究的重心一直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探索将合规引入刑事司法的途径和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在论坛上说。

“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要充分激发企业合规建设的积极性,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全面改善营商法治环境,必须完善相关程序法和实体法,实现国家预防违法犯罪功能的企业化,企业治理结构的法治化,通过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引导和促进所有企业自觉地开展合规建设。”谢鹏程说。

这意味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向深入,需要直面那些必须厘清的问题。

涉案企业家如何处理

试点之初,适用的案件主要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单位犯罪案件。

“在这样的案件中,大量适用双重不起诉制度,也就是合规整改后,既对企业不起诉,也对企业主管人员、其他责任人员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对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这样处理争议不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说。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在论坛上说,试点要结合实践的经验,不仅要给涉案企业有自新的机会,也要给企业家有自新的机会。因为企业家也是重要的资源,是我们发展经济,做强做大企业的宝贵资源。“根据我们国家的国情,对民营企业家,对所有的企业家,都要该从宽就从宽,该给机会都要给机会。”

“在大量的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一旦企业家被定罪判刑,这个企业很可能资金链中断,业务中断,陷入灾难性的后果,企业合规也就没有了意义。”陈瑞华说。

但现在,一些地方把改革引向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大单位犯罪案件,有的涉案人员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涉案企业家的追诉问题?有的地方创造性地采取了分案处理的办法,检察机关对涉案的主管人员、责任人员直接提起公诉;企业符合合规考察条件后,单独启动合规考察程序,经过考察合格,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玉华介绍,对企业家“严管”还有主要两个措施,一个是检察机关要求行政监管部门对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另一个是发现涉案企业或者人员存在其他违法情况的时候,建议主管机关、公安机关、纪检机关予以处理。

哪些企业更适合开展合规

试点以来,各地的案件办理数量和涉案企业类型差异较大。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鲁建武在论坛上说,去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开展合规案件53件。“整体办案量偏小。”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陈超然则在论坛上说,上海参与了所有轮次的试点,适用比例较高,涉及的罪名也很多,已经涉及到税务、知识产权、金融、经济保护、互联网等19个罪名。

什么样的涉案企业适合开展合规建设?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晓华认为,大型企业,尤其是国企、央企已经有比较完善的合规部门、规章制度,因此没有必要再重做合规计划。

“对于小微企业做合规建设,我的理解是没必要,没基础。”董晓华在论坛上说。

小微企业没有合规所必要的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和人员,合规的实际效果难以发挥。“小微企业普遍人数少,业务形式单一,没有专门的合规人员,甚至有些财务都是外聘的,更不可能有法务人员。没有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不可能形成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董晓华说。

董晓华还认为,“在我国司法资源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要完成合规计划、评估、考察,最后回访、监督,这是一系列复杂的流程。小微企业人员流动性强,人员培训、制度保障可能做不到,从而造成合规司法资源的浪费。”

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是,很多小微企业难以承受合规建设的经济成本。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权益保障办公室专家顾问王文华介绍,她在江苏无锡调研时发现,当地年销售规模在百万元到千万元的企业,实际利润大概只有十万元到百万元。“为了启动刑事合规,涉案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精力,用于聘请律所等合规服务人,收费不低,所以有些中小微企业因为成本高昂,有点踌躇不前。”

此外,王文华在论坛上介绍,改革的激励机制对促进小微企业的合规改革积极性不明显。

纳入合规考察的涉案企业,一般犯罪情节较轻,经过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履行退赔,即使不启动合规,也可能得到相对不起诉的宽缓处理。

另外,即使启动合规,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行政罚款,如果合规考察不合格被起诉,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董晓华认为,合规建设重点应放在没有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的中型企业上。“中型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有一定的规模、管理制度、人员稳定性,也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管理人员,这些是开展合规建设的基础。”

科学的第三方监督评估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

2021年6月,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制定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将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和合规整改开展监督评估。

官方数据显示,前两轮试点时,全国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766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503件。

合规监督由谁主导,监管制度如何设计才会更科学有效?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庆东在论坛上介绍,目前合规监管人主要分三种,一是检察机关派内部人员参与履行企业的监管责任,二是检察机关委托税务、银保监、海关等专业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督考察,三是由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为独立监管人对企业进行监管,独立监管人由检察机关委托或企业自行聘请。

前两种面临人力、物力短缺的困难,第三种面临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困难。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李勇在论坛上介绍,实践中,要避免合规计划停留于纸面的“纸面设计”,也要避免建立合规计划之后,没有真正实施的“纸面监管”。

此外,行业不同,企业类型和运营模式不同,第三方监督评估的标准也应不同。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鲁建武指出,“经过这两年来的实践,我们逐步认识到,不同行业的企业,同一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都应该有不同的合规计划,不同的评估标准。”

“针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合规的主导作用,抓住涉案企业的行业属性,围绕所涉罪名,关注其是否对最薄弱的环节,最突出的风险点摸排、识别、整改,建立的专项合规体系不求大而精,但需要精而要。”鲁建武说。

(作者:王峰 编辑:李博)